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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学院关于2025年各批次申请博士研究生学位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1-19 】


各位博士研究生:

为做好2025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事 项

6月批次时间

9月批次时间

12月批次时间

预答辩、预答辩系统审核

3月12日之前

7月1日之前

9月19日之前

相似性检测论文提交、填报学位申请系统(参考附件1流程图)

3月19日之前

7月5日之前

9月24日之前

学位申请材料提交(以下第五条)

3月25日之前

7月9日之前

9月28日之前

答辩材料审批(以下第六条)

答辩前3天

答辩前3天

答辩前3天

完成答辩时间

5月28日之前

9月5日之前

12月5日之前

抽查评估出名单

5月29日

9月8日

12月8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

6月18日

9月24日

12月24日

二、学位申请受理对象说明、送审周期

受理对象说明:申请9月批次授予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因送审周期较短,原则上只受理免盲审博士学位论文。

2025年所有批次授位的博士研究生,均需要在4-5月期间进行研究生毕业图像采集工作,请及时关注学校消息通知。

学位论文送审周期一般为2个月(如遇寒暑假则顺延),盲审博士学位论文由学院送出,明审论文由答辩秘书或研究生本人按照导师指定的评审专家名单送出。论文送审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催要评审结果。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要求遵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执行。

三、申请学位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要求,按照博士入学时间对照相关规定执行,也可按照博士入学时间之后学校规定的成果要求执行。学校现行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要求有: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14年修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发布各学院(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及发表学术论文参考目录》(适用于2019年春及之前入学的学术博士研究生)。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18年修订)》(适用于2020年春及之前入学的学术博士研究生)。

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20年修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20年修订)>的补充规定》(适用于所有学术博士研究生)。

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试行)》(适用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注意:学院审核研究成果时,有检索号的将严格核对检索证明信息,录用和在线发表的论文将仔细核对录用通知和发表论文情况,查看作者署名和单位排序等是否符合我校授位要求;如在非《参考目录》中的SCI、SSCI、EI英文期刊发表论文,且论文处于未检索状态,严格核对相应的源刊证明。

SCI期刊分区以中科院的大类分区为准,学院在审核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时,将严格核对每篇论文的分区情况,确保论文分区的准确性。

研究成果没有达到博士学位申请要求者,一律不允许提交学位申请,学院将根据学校要求严格把关。

四、学位申请准备工作

(一)成绩单打印

博士研究生需完成培养计划内规定的所有学分,学分达标,成绩合格。其中“学术活动”在研究生系统 “学术交流与文体活动管理app”申请学分;“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在研究生系统“必修环节管理app”申请学分;“综合考试”在研究生系统提交综合考试评定申请,导师审核。所有成绩合格后可自行打印成绩单。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研究生在提交博士学位申请前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规范性检测工作。纸质版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在提交学位申请时提交。

同时,博士研究生务必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学校或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均可进入),填写“论文预答辩管理”模块相关内容,并提交审核。

(三)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博士研究生办理学位申请手续前必须完成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检测通过后方可提交博士学位申请。经初检、复检未达到检测通过标准者,当次一律不允许提交学位申请,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情况表在提交学位申请时提交。

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相关要求遵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实施办法》执行。博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拟申请授位的博士研究生,请分别按照时间安排,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学位申请管理”模块中提交学位申请,上传相似性检测论文,并请导师于相应时间节点前审核,学院通过系统反馈相似性检测结果。

提交相似性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为:论文的正文部分(除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等)。

相似性检测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为:学号-作者姓名-论文题目-专业-导师姓名.doc(pdf)。

学位论文检测的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及各章节文字重合百分比指标:博士学位论文检测通过标准:理工、军事类: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10%,各章节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20%。

(四)学位论文免盲审办理

申请学位论文免盲审的博士研究生,在提交学位申请手续前需办理完相关审批手续(免盲审申请表、检索证明、分区证明及相关成果)。免盲审申请表在提交学位申请时提交。

(五)提前学位答辩办理

申请提前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在提交学位申请手续前需办理完相关审批签字手续。纸质版提前答辩申请表在提交学位申请时提交。

(六)学术论文检索证明办理

SCI、SSCI、EI等学术论文检索(源刊)证明由校图书馆出具,在提交学位申请时提交。

(七)登录研究生系统

博士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纸质版材料前务必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研究生成长数据库、基本信息、相似性检测论文和送审论文等,相关信息填写完毕且导师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向学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相关流程图在附件1中查看。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学习年限的相关规定审核博士研究生的最短学习年限和最长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不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者一律不允许申请学位。

学院严格进行学位申请信息、学位论文信息和学术成果信息审核工作,不符合博士学位申请条件者一律不允许申请学位。

以上相关工作流程可同时进行,博士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做好各项学位申请准备工作。

五、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清单

1.课程成绩单1份;

2.开题报告表和中期考核报告表各1份;

3.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汇总清单及主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导师签字);

4. SCI、SSCI、EI期刊论文的检索证明,如在非《参考目录》中的SCI、SSCI、EI英文期刊发表论文,且论文处于未检索状态,请提供相应的源刊证明(在校图书馆开具);录用论文的录用通知(录用通知需导师签字);

5.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签字审核完整);

6.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情况表(本人及导师签字);

7.免盲审申请表(仅针对免盲审申请人员);

8.提前答辩申请表(仅针对提前答辩人员);

9.研究生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仅针对涉密论文);

10.博士学位论文明审评阅人名单(需导师签字);

11.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

12.盲审论文格式:提交PDF格式论文,学位论文的封面及正文中必须隐去作者学号、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相关信息。作者本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只保留已发表或录用论文的本人排名、题目、刊物名称及卷期等。(删除具体作者信息,但应体现作者的排序,如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等)。学位论文的正文部分需除去创新性声明、附录、致谢、作者详细简介。

13.盲审同学按照学院要求提交盲审论文及其他相关材料,请及时关注学院通知。

以上材料核对无误后,由博士研究生自行前往学院办公室进行审核。

六、答辩审批

学位论文评审意见全部返回并且通过后,经导师同意答辩后方可办理答辩审批手续。答辩日期一经确定,博士研究生一般要提前3天到学院和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办理答辩审批手续。

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遵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执行。

答辩审批材料清单:

1.申请博士学位指导教师推荐意见;

2.博士学位审批书;

3.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4.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及导师审定单(答辩前);

5.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汇总表(附件2)和情况表(附件3,区分学术和专业学位);此表格信息是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进行抽查评估、整理上会数据和学位报盘的重要依据,请申请学位人员务必保证各项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6.软硬件验收表;

7.毕业图像采集照片(2寸照片2张,交至学院办公室,用于粘贴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答辩表决票需加盖学院公章后方可使用);

9.答辩审批通过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公告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七、学位论文抽查评估要求

研究生院在答辩结束后组织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工作。抽查评估包含学位论文规范性检测和学位论文评审两个环节。所有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均须进行学位论文规范性检测。学位论文抽查规则中,对于新导师和国家、省、校三级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学位论文的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将加大抽查比例。具体工作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八、抽查评估后论文提交要求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校规范性检测通过后,参照附件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档案目录,向学院提交“学位归档材料”。同时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同时提交3本纸质版学位论文,其中1本提交学院存放于本人档案归档,2本提交校图书馆。学位论文评审合格的学位申请人员,还需按照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并填写审定单,经导师签字确认并提交学院后,方可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

九、证书发放

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后的3个工作日后开始发放,学位申请人员完成离校手续及各类材料提交后即可领取。

其他注意事项

1.除本通知下方的附件材料外,申请学位的相关表格材料请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学位授予―资料下载(请务必使用最新版本):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https://gr.xidian.edu.cn/info/1047/7160.htm;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https://gr.xidian.edu.cn/info/1047/7803.htm;

2.本次使用的学位论文模板为2015年修订版,请学位申请人员严格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模板(2015年修订版)》要求撰写论文。

3.本次学位申请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请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学位申请管理”模块中提交学位申请,按照附件1流程分别上传相似性检测论文和盲审论文,并请导师于相应时间节点前审核。

4.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费用,参考研字〔2021〕86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校外专家酬金管理的通知》文件处理。

5.学院联系人:路老师 029-81891373

6.办公地点:南校区网安大楼CII区203办公室

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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